根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现受党委组织部委托,从2025年6月27日起,按照组审【2025】第1号对刘博敏等8位同志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名单如下:
刘博敏:上海电机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主持工作(2021.07--2024.10)。
宋国强:上海电机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副院长(2021.07--2024.10)。
李雷:上海电机学院科技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产业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2.01-2024.09);上海电机学院航空学院执行院长,科技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产业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4.09--2024.11 )。
蒋建军:上海电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2021.07-2024.12)。
蔡骋:上海电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2022.01-2024.12)。
靳磊:上海电机学院财务处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2023.07-2025.03);上海电机学院财务处处长(2025.03-2025.05)。
刘军:上海电机学院机械学院(临港新片区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凯劳智能制造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院长 (2021.09-2024.03);上海电机学院机械学院(临港新片区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凯劳智能制造学院院长(2024.03--2024.11);上海电机学院机械学院(临港新片区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凯劳智能制造学院院长(2024.11-2025.05)。
何宁:上海电机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和中德智能制造学院联合直属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兼智能制造学院副院长、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副院长(2019.05-2021.08);上海电机学院凯劳智能制造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副院长(2021.08--2021.11);上海电机学院凯劳智能制造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副院长(2021.11--2024.03);上海电机学院国际教育党总支书记、凯劳智能制造学院副院长(2024.03-20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