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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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张杨  发布时间:2019-04-19   动态浏览次数:615

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受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组织干部处和市教委审计处的委托,上海文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至6月,对曹锡康同志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担任上海电机学院党委书记、孙培雷同志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担任上海电机学院党委书记、胡晟同志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担任上海电机学院校长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校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


联系方式:021-38223069    021—38221175

       联系邮箱:yzhang@sdj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620室   


特此公示!


上海电机学院审计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