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和《上海电机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规定》等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组审[2019]1号文),自2019年12月起,对下列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牛素萍同志 上海电机学院老干部办公室主任
王桂华同志 上海电机学院文理学院副院长
林敏芝同志 上海电机学院校友会办公室副主任、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晓保同志 上海电机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
朱泰英同志 上海电机学院文理学院院长兼图书馆馆长
林蔚天同志 上海电机学院继续教育直属党支部书记兼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主要审计期间为2017年至2019年,必要时将进行延伸审计。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方式:021-38223069 021—38221175
地址:行政楼2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