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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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2-12-13   动态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上海电机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规定》等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组审[2022]1号),自2022年12月起,对下列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计春雷:上海电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院长(2020.07--2021.08

朱健:上海电机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党委武装部部长、学生处处长)(2018.04--2019.07);上海电机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党委武装部部长、学生处处长)(2019.07--2020.05);上海电机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兼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2020.05--2021.08

吕红芳:上海电机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招投标办公室主任)(2018.04--2019.03);上海电机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2019.03--2021.08

刘智英:上海电机学院人力资源处处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2018.04--2021.08

付晓刚:上海电机学院工业技术中心主任(2018.10--2021.08);上海电机学院工业技术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直属党支部副书记、主任(2021.08--2022.11);上海电机学院工业技术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直属党支部副书记、主任,实验室管理处处长2022.11--2022.12

刘军:上海电机学院教务处处长兼智能制造学院院长兼中德智能制造学院院长兼联合直属党支部副书记(2018.10--2019.03);上海电机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院长兼中德智能制造学院院长兼联合直属党支部副书记(2019.03--2021.08

卞一明:上海电机学院机械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2018.10--2019.03);上海电机学院后勤保障中心主任(2019.03--2021.08

范冬姣:上海电机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兼机关党委书记(2018.10--2019.03);上海电机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兼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2019.03--2020.05);上海电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兼直属党支部副书记(2020.05--2021.08

姚伟春:上海电机学院保卫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19.04--2021.08);上海电机学院保卫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21.08--2021.11);上海电机学院保卫处处长(管理五级)(2021.11--2022.12



主要审计期间为2018年至2021年,必要时将进行延伸审计。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